双江县职业教育中心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公告 2025年第1号 根据《双江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同意县妇女联合会等6个单位开发城镇公益性岗位的通知》(双人社便函〔2025〕17号)要求,双江县职业教育中心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人员7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面向社会、双向选择、竞争择优、规范管理的原则。 二、招聘条件 (一)必须属于就业困难人员,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零就业家庭中的登记失业人员; (2)享受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人员; (3)男年满50周岁和女年满40周岁以上的登记失业人员; (4)有劳动能力的残疾人; (3)离校1年内持续6人月以上未就业高校毕业生; (4)享受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人员。 (5)连续失业1年以上人员; (6)离校1年内持续6个月以上未就业高校毕业生; (7)被征地农民。 (二)具有临沧户籍,并在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登记失业的法定劳动年龄内人员,有劳动能力和就业愿望,持《就业创业证》;大学本科(包括国民教育本科)及以上学历,熟悉计算机操作,具备良好的沟通协调能力和一定的语言文字表达能力; (三)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吃苦耐劳、责任心强,无违法犯罪记录; (四)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优先考虑: (1)中共党员; (2)汉语言文学、数学、英语、地理、政治、化学、生物、计算机等专业毕业人员; (3)具有从事办公室相关工作经验者; (4)在双江县职业教育中心青年见习基地见习期满人员。 注:已领取公益性岗位补贴期限满3年的人员及在岗人员不列入招聘范围。 三、报名相关要求 (一)报名时间及方式 2025年7月15日至7月30日下午18:00前网络报名,即:通过电子邮件的方式,将报名所需材料的扫描件发至邮箱sjxzjzx@126.com。 (二)报名所需材料 1.本人户口簿、身份证、毕业证、资格证书等。 2.填报《双江县职业教育中心招聘公益性岗位个人报名登记表》。 3.提供符合招聘条件4条中的任意一类相关证明材料(就业失业登记证原件、零就业家庭认定证明、享受最低生活保障证明)。 4.提供相关工作经验证明材料(原工作单位证明)。 四、招聘方式 由双江县职业教育中心领导班子对报名应聘者进行面试及综合测评,确定人选,在县职业教育中心公众号、县人民政府公众信息网、学校公示栏公示5天。公示无异议后与聘用人员签订劳动用工合同。 五、聘用时间及工资待遇 招聘的公益性岗位人员需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合同期三年,合同一年一签,每年对聘用人员进行考核,考核结果作为续聘的重要依据。合同期内,公益性岗位从业人员享受政府公益性岗位补贴、社会保险补贴及其他;月工资4000元(含五险一金单位缴纳部分,工会关爱政策,个人部分由个人自行缴纳);食宿自理。 六、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双江县职业教育中心(勐勐镇育才路44号) 联系人:周新高 电话:18088386299 办公室联系电话:0883—7621279 附件1.附件1.双江县职业教育中心公益岗位报名登记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