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临沧市委统一战线工作部 临沧市民族宗教委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人员公告
因工作需要,根据《临沧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分配下达2025年第二批市级单位使用公益性岗位指标的通知》(临人社便函〔2025〕61号),中共临沧市委统一战线工作部 临沧市民族宗教委计划招聘4名公益性岗位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中共临沧市委统战部 临沧市民族宗教委招聘公益性岗位人员4人。
(一)城镇公益性岗位安置对象为在法定劳动年龄内,具有临沧市户籍,经临翔区公共就业服务机构认定就业困难人员,具体包括:
3.男年满50周岁和女年满40周岁以上的登记失业人员;
(二)热爱中国共产党,热爱统一战线、民族宗教事业,有敬业进取和团队合作精神,具有保密意识,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吃苦耐劳、无违法犯罪记录。
(三)具有全日制国民教育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有一定公文写作和计算机操作能力。
1.已领取公益性岗位补贴期限满3年的人员及在岗人员;
6.曾被开除公职的,在机关(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事业单位被辞退未满5年的;
7.在各级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违反纪律行为且仍在不得报考期限内的;
(一)招聘的公益性岗位需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期限为3年。
(二)合同期内,工资待遇按公益性岗位补贴标准执行,并享受五险一金,享受国家法定节假日,食宿自理。
(三)被聘用人员应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用人单位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
(四)被聘人员若违反合同,用人单位将终止合同、解除聘用关系。
(二)报名地点:临沧市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市人民政府办公大楼6037室)。
(四)报名所需材料:现场填写报名表,另需提供资料《就业创业证》《就业困难认定表》、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书原件和复印件1份;近期彩色免冠1寸正规照3张,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如有弄虚作假,取消聘用资格。
(一)资格审查。主要对应聘人员提交的相关资料进行审核。
(二)根据资格审查情况,采用笔试加面谈的方式进行考核,考核方式及考核时间及地址另行通知。凡接通知参加考核者需携带毕业证、身份证、就业困难认定表。
(三)公示及聘用。确定拟聘用人选后进行5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无异议后,最终确定聘用人员并签订劳动合同。
(一)应聘人员应随时保持通讯畅通,因联系方式变更或其他原因,导致无法取得联系的,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行承担。在中共临沧市委统一战线工作部临沧市民族宗教委发出笔试、面谈及其他事宜通知的时限内,应聘人员不能按时到场的即视为自动放弃。
(二)根据面谈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进入体检人员。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办法》执行。由考生自行体检,体检费用自理。进入体检范围的人员不按时参加体检,或者体检结果不合格,取消招聘资格,由此产生的空缺岗位按报考人员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进行递补(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其他未尽事宜由临沧市委统一战线工作部临沧市民族宗教委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 0883—2131959 18988319497(李老师)
0883—3990407 15012009306(何老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