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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沧市公安局临翔分局关于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人员的公告招聘2人

临翔警方 | 2023-05-19 08: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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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临沧市公安局临翔分局关于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人员的公告

  临沧市公安局临翔分局后勤食堂岗位2名。

  二、岗位职责

  根据招聘合同要求,服从临沧市公安局临翔分局管理,做好临翔区戒毒所食堂的保障服务工作。

  三、招聘范围和对象

  经就业服务机构进行系统认定的就业困难人员类别之一:

  1.大龄失业人员;

  2.有劳动能力的残疾人;

  3.享受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人员;

  4.办理了城镇登记失业的零就业家庭人员;

  5.连续失业1年以上的人员;

  6.连续失业3个月以上的易地扶贫搬迁至城镇的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

  凡符合本次公开招聘基本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注:已领取公益性岗位补贴期限满3年的人员及在岗人员不列入招聘范围。)

  四、招聘条件

  1.临翔区户籍人员,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爱岗敬业精神,无违法违纪等不良记录;

  2.年龄:45周岁以下(含45周岁);

  3.具有初中及以上学历;

  4.身体健康且具备岗位正常履职能力;

  5.无违纪违法犯罪记录。

  五、招聘程序

  招聘按照“公开、平等、择优”的原则,经发布公告、报名、资格审查和面试、体检、录用等程序进行。

  1.报名时间:2023年5月18日至6月7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周末及节假日除外)。

  2.报名地点:临沧市公安局临翔分局政工办1503办公室。联系电话:2123563 联系人:杨警官。

  3.报名方式:现场报名,参加招聘人员携带户口簿、身份证、《就业失业登记证》、零就业家庭认定证明等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到报名地点报名并现场进行资格审查。

  4.资格审查:对应聘人员提交的相关资料进行审核(注:是否为就业困难人员请到区人社就业服务中心查询)。

  5.面试:根据报名、资格审查情况确定面试人员,由市公安局临翔分局政工办统一组织。

  6.体检:面试合格人员进入体检,体检费用个人自理,体检合格人员确定为公示对象。

  7.公示及聘用:确定公示人选后进行为期5天公示,公示无异议的,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并签订劳动合同。

  六、聘用管理及待遇

  1.拟聘用的公益性岗位人员与临沧市公安局临翔分局签订劳动合同,合同期三年,合同一年一签,试用期一个月。

  2.聘用期的岗位补贴标准按省市有关规定执行(现行标准1750元/月),工资待遇包括单位部分和就业经办机构拨付部分; 合同期内,享受公益性岗位社会保险补贴。

  3.被聘用人员应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部门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

  4.被聘人员若违反合同,本单位将终止合同、解除聘用关系。

  七、纪律监督

  公开招聘的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必须严格秉公办事,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不正之风。整个招聘工作接受社会监督,特设立监督举报电话:0883-2134868。

  临沧市公安局临翔分局 2023年5月17日

  原文标题:临沧市公安局临翔分局关于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人员的公告

  文章来源:(https://mp.weixin.qq.com/s/b1R9CHvklqUMiQzdZ_bCZ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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