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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临沧三支一扶备考,三支一扶笔试公基模拟题(5月5日)

云南华图 | 2024-05-05 1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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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张某潜入财务室盗窃,打开保险柜发现空无分文,张某属于盗窃:

  A.盗窃中止

  B.盗窃预备

  C.盗窃未遂

  D.盗窃既遂
 

  2. 下列不属于非刑罚性处置措施的是:

  A.赔礼道歉

  B.具结悔过

  C.训诫

  D.管制
 

  3. 组织、领导犯罪集团进行犯罪活动的是:

  A.从犯

  B.主犯

  C.胁从犯

  D.教唆犯
 

  4. “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或者航空器内犯罪的,适用我国刑法”体现了我国刑法空间效力中的:

  A.普遍管辖权

  B.保护管辖权

  C.属人管辖权

  D.属地管辖权
 

  5. 冯某通过正常渠道自行搜集炸药制造的信息,经整理形成一个电子文档,命名为《恐怖分子手册》,内容包括各种炸药、燃烧剂的配方及制作方法,其中穿插了一些涉及恐怖组织活动的字眼和语句。冯某先后两次将文档发布在某线上文库栏目中,文档在网络上共被浏览2065次,下载116次。冯某的行为构成:

  A.投放虚假危险物质罪

  B.教唆罪

  C.传授犯罪方法罪

  D.寻衅滋事罪
 

  6. 杨某系某汽车服务店负责人,为了方便其所在的汽车服务店清淤、排污,在未设置任何警志、防护措施的情况下,擅自将一小区前广场的井盖打开。当晚,一名7岁的儿童在广场放风筝时不慎掉入并溺亡。关于杨某的行为定性,下列描述正确的是:

  A.因属意外,杨某不构成犯罪

  B.杨某构成破坏交通设施罪

  C.杨某构成过失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

  D.杨某构成重大责任事故罪
 

  7. 江某采用非法复制以及未经授权使用计算机信息系统的方式获取甲公司的商业秘密,给甲公司造成重大损失,已经构成犯罪,根据我国《刑法》及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江某的上述方式应当认定为:

  A.欺诈

  B.盗窃

  C.利诱

  D.胁迫
 

  8. 2019年1月下旬,林某将自己果木场场部的房屋出租给高某等人种植培育绿化苗,同年2月林某见高某等人行迹可疑,仔细留意,发现高某等人正在进行非法制造毒品甲基苯丙胺的现场犯罪活动,本着多一事不如少一事的态度,林某未向公安机关报告,且经常利用果木运输的便利,为高某向外运输制造的毒品。案发后,公安机关在果木场查获结晶状毒品甲基苯丙酸2.696千克(含量为77.79g/100g)、液体毒品甲基苯丙胺54.875千克,对此,下列表述正确的是:

  A.林某为高某运输制造的毒品行为,以制造毒品罪的共犯论处

  B.若林某在公安机关查获时,为高某等人转移制造的毒品,则只以非法持有毒品罪论处

  C.林某为高某运输制造的毒品行为,构成运输毒品罪和非法持有毒品罪,数罪并罚

  D.林某为高某运输制造的毒品行为,构成运输毒品罪和包庇毒品犯罪分子罪,数罪并罚
 

  9. 甲和乙是朋友关系,乙正在实施利用信息网络为实施诈骗等违法犯罪活动发布信息的行为,为了转移犯罪所得,遂找到甲,要甲提供银行账户用来接收、转移诈骗款,并告知上述事实和相关处理方法。甲欣然同意。事后,甲先后将自己名下的6张银行卡提供给乙,直接、间接接收、转移诈骗款有400余万元。关于甲的行为定性,下列表述正确的是:

  A.甲构成诈骗罪的共犯

  B.甲构成非法利用信息网络罪的共犯

  C.甲构成窝赃罪

  D.甲构成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
 

  10. 2016年12月12日,15周岁的王某因抢劫被判处有期徒刑2年,后刑满释放。2020年9月10日,王某因过失致人重伤被提起公诉。对此,下列表述正确的是:

  A.王某构成累犯,应从重处罚

  B.王某在任何条件下均不得适用缓刑

  C.若王某被判处七年有期徒刑,在执行期间,有重大立功表现的,应当减刑

  D.若王某被判处五年有期徒刑,则对其不得适用假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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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答案】C

  【解析】本题考查犯罪概述知识。根据《刑法》第二十三条,已经着手实行犯罪,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的,是犯罪未遂。对于未遂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又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盗窃案件具体应用法律的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第二项,已经着手实行盗窃行为,只是由于行为人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造成公私财物损失的,是盗窃未遂。盗窃未遂,情节严重的,如明确以巨额现款、国家珍贵文物或者贵重物品等为盗窃目标的,也应定罪并依法处罚。本题中本来保险柜中应当有财物的,但张某潜入财务室时空无分文,张某属于意志以外的原因未得逞,属于盗窃未遂。

  因此,选择C选项。

  【拓展】

  A项:根据《刑法》第二十四条,在犯罪过程中,自动放弃犯罪或者自动有效地防止犯罪结果发生的,是犯罪中止。对于中止犯,没有造成损害的,应当免除处罚;造成损害的,应当减轻处罚。本题中张某并未自动放弃犯罪或者自动有效地防止犯罪结果发生,不构成犯罪中止。A项排除。

  B项:根据《刑法》第二十二条,为了犯罪,准备工具、制造条件的,是犯罪预备。对于预备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本题中张某已经打开保险柜,此时已经着手,不构成犯罪预备。B项排除。

  D项:犯罪既遂是犯罪的一种基本形态,学界关于犯罪既遂的标准存在着争论。在司法上,应当坚持罪刑法定原则,应当以“犯罪构成要件要素齐备说”作为认定犯罪既遂的标准;在立法上,则应当从犯罪事实和刑事政策的角度出发,以“犯罪目的实现刑事政策说”作为确立犯罪既遂形态的标准。盗窃罪侵犯的客体是公私财物的所有权,要求行为人实际取得和控制财产。本题中张某并未实际取得和控制财产,不构成犯罪既遂。D项排除。

  2.【答案】D

  【解析】本题考查刑罚及其具体应用知识。根据《刑法》第三十三条,主刑的种类如下:(一)管制;(二)拘役;(三)有期徒刑;(四)无期徒刑;(五)死刑。根据法条可知管制属于刑罚性处置措施。

  因此,选择D选项。

  【拓展】

  ABC项:根据《刑法》第三十七条,对于犯罪情节轻微不需要判处刑罚的,可以免予刑事处罚,但是可以根据案件的不同情况,予以训诫或者责令具结悔过、赔礼道歉、赔偿损失,或者由主管部门予以行政处罚或者行政处分。ABC项排除。

  3.【答案】B

  【解析】本题考查犯罪概述知识。根据《刑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组织、领导犯罪集团进行犯罪活动的或者在共同犯罪中起主要作用的,是主犯。

  因此,选择B选项。

  【拓展】

  A项:根据《刑法》第二十七条,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或者辅助作用的,是从犯。对于从犯,应当从轻、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A项排除。

  C项:根据《刑法》第二十八条,对于被胁迫参加犯罪的,应当按照他的犯罪情节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C项排除。

  D项:根据《刑法》第二十九条,教唆他人犯罪的,应当按照他在共同犯罪中所起的作用处罚。教唆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的,应当从重处罚。如果被教唆的人没有犯被教唆的罪,对于教唆犯,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D项排除。

  4.【答案】D

  【解析】本题考查刑法概述知识。属地管辖原则是一个国际法上的概念,指采取确定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等的司法管辖权的原则,即所在地还是所属国家有司法管辖权,肯定一方并排斥另一方的管辖权限。根据《刑法》第六条,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犯罪的,除法律有特别规定的以外,都适用本法。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或者航空器内犯罪的,也适用本法。犯罪的行为或者结果有一项发生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的,就认为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犯罪。题目体现的是属地管辖权。

  因此,选择D选项。

  【拓展】

  A项:普遍管辖权是现代国际社会有效惩治与防范国际犯罪的重要法律措施。根据《刑法》第九条,对于中华人民共和国缔结或者参加的国际条约所规定的罪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在所承担条约义务的范围内行使刑事管辖权的,适用本法。A项排除。

  B项:保护管辖原则的基本含义是,不论本国人还是外国人,其在国外的犯罪行为,只要侵犯本国国家利益或者本国公民的权益,就适用本国刑法。根据《刑法》第八条,外国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外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或者公民犯罪,而按本法规定的最低刑为三年以上有期徒刑的,可以适用本法,但是按照犯罪地的法律不受处罚的除外。B项排除。

  C项:属人管辖原则,是指依照国际法上的属人优越权原则,主权国家对其国民享有管辖权,即使他们在该国境外时亦然。根据《刑法》第七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外犯本法规定之罪的,适用本法,但是按本法规定的最高刑为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可以不予追究。C项排除。

  5.【答案】C

  【解析】本题考查刑法分则知识。传授犯罪方法罪,是指用语言、文字、动作、图象或者其他方法,故意向他人传授实施犯罪的具体经验和技能的行为。根据《刑法》第二百九十五条,传授犯罪方法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冯某编撰《恐怖分子手册》,并在网络传播的行为构成传授犯罪方法罪。

  因此,选择C选项。

  【拓展】

  A项:根据《刑法》第二百九十一条之一,投放虚假的爆炸性、毒害性、放射性、传染病病原体等物质,或者编造爆炸威胁、生化威胁、放射威胁等恐怖信息,或者明知是编造的恐怖信息而故意传播,严重扰乱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冯某的行为不构成投放虚假危险物质罪。A项排除。

  B项:我国刑法中并没有规定教唆罪,为干扰项。B项排除。

  D项:根据《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有下列寻衅滋事行为之一,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一)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二)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情节恶劣的;(三)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情节严重的;(四)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纠集他人多次实施前款行为,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可以并处罚金。冯某的行为不构成寻衅滋事罪。D项排除。

  6. 【答案】C

  【解析】本题考查刑法知识并选择正确项。根据《关于办理涉窨井盖相关刑事案件的指导意见》第二条,盗窃、破坏人员密集往来的非机动车道、人行道以及车站、码头、公园、广场、学校、商业中心、厂区、社区、院落等生产生活、人员聚集场所的窨井盖,足以危害公共安全,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依照刑法第一百一十四条的规定,以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定罪处罚;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依照刑法第一百一十五条第一款的规定处罚。过失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依照刑法第一百一十五条第二款的规定,以过失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定罪处罚。题干中,杨某为清淤、排污擅自打开小区前广场的窨井盖,该地属于人员密集的公共场所,危害的是不特定多数人的生命财产安全,后致一人死亡,其行为已经构成过失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

  因此,选择C选项。

  【拓展】

  A项:根据《刑法》第十六条,不可抗力和意外事件,是指行为在客观上虽然造成了损害结果,但是不是出于故意或者过失,而是由于不能抗拒或者不能预见的原因所引起的,不是犯罪。本题中,杨某的行为存在过失,且对于损害结果的发生应当有一定的预见能力,不属于意外事件。A项错误,不选。

  B项:根据《刑法》第一百一十七条,破坏交通设施罪,是指故意破坏轨道、桥梁、隧道、公路、机场、航道、灯塔、标志或者进行其他破坏活动,足以使火车、汽车、电车、船只、航空器发生倾覆、毁坏危险的行为。本题中,杨某为了方便其所在的汽车服务店清淤、排污,才将井盖打开,不属于故意破坏行为,不构成破坏交通设施罪。B项错误,不选。

  D项:根据《刑法》第一百三十四条,重大责任事故罪,是指在生产、作业中违反有关安全管理的规定,因而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行为。该罪的主体是负有业务身份的人,属于业务过失类犯罪。杨某的行为不属于生产、作业中违反有关安全管理规定,不构成重大责任事故罪。D项错误,不选。

  7.【答案】B

  【解析】本题考查刑法知识并选择正确项。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侵犯知识产权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三)》第三条第一款,采取非法复制、未经授权或者超越授权使用计算机信息系统等方式窃取商业秘密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二百一十九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盗窃”。因此,ACD项错误,B项正确。

  因此,选择B选项。

  8.【答案】A

  【解析】本题考查刑法分则知识并选择正确项。根据《刑法》第三百五十条,违反国家规定,非法生产、买卖、运输醋酸酐、乙醚、三氯甲烷或者其他用于制造毒品的原料、配剂,或者携带上述物品进出境,情节较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明知他人制造毒品而为其生产、买卖、运输前款规定的物品的,以制造毒品罪的共犯论处。单位犯前两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两款的规定处罚。题干中,林某明知高某等人制造毒品,却为其隐瞒,并为高某向外运输制造的毒品,其行为已经构成制造毒品罪的共犯。

  因此,选择A选项。

  【拓展】

  B项:根据《刑法》第三百四十八条,非法持有鸦片一千克以上、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五十克以上或者其他毒品数量大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非法持有鸦片二百克以上不满一千克、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十克以上不满五十克或者其他毒品数量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题干中,林某明知高某等人制造毒品,却为其隐瞒,并为高某向外运输制造的毒品,其行为已经构成制造毒品罪的共犯,“只以非法持有毒品罪论处”说法错误。B项排除。

  C项:只有在行为人不以进行贩卖、运输、走私、制造等毒品犯罪为目的时,才能以非法持有毒品罪定罪处罚。但赋予运输毒品罪的“运输”以特殊的刑法含义,即只有为了自己或帮助他人贩卖、走私毒品或者以其他方式扩散毒品,而将毒品从甲地带至乙地的行为才能成为本罪所称的“运输”。C项错误,排除。

  D项:根据《刑法》第三百四十九条第一款,包庇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的犯罪分子的,为犯罪分子窝藏、转移、隐瞒毒品或者犯罪所得的财物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包庇毒品犯罪分子罪,是指明知是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的犯罪分子,而向司法机关作假证明掩盖其罪行,或者帮助其毁灭罪证,以使其逃避法律的制裁的行为。林某的行为不构成包庇毒品犯罪分子罪,D项排除。

  9.【答案】D

  【解析】本题考查刑法分则知识并选择正确项。根据《刑法》第二百八十七条之二,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为其犯罪提供互联网接入、服务器托管、网络存储、通讯传输等技术支持,或者提供广告推广、支付结算等帮助,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有前两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题干中,甲明知乙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还为乙犯罪提供银行卡,涉嫌为电信诈骗团伙提供支付结算工具,其行为已构成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

  因此,选择D选项。

  【拓展】

  A项:根据《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A项与题意不符,排除。

  B项:根据《刑法》第二百八十七条之一,利用信息网络实施下列行为之一,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一)设立用于实施诈骗、传授犯罪方法、制作或者销售违禁物品、管制物品等违法犯罪活动的网站、通讯群组的;(二)发布有关制作或者销售毒品、枪支、淫秽物品等违禁物品、管制物品或者其他违法犯罪信息的;(三)为实施诈骗等违法犯罪活动发布信息的。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有前两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B项与题意不符,排除。

  C项:窝赃是指明知是他人犯罪所得的赃款、赃物而代为转移、藏匿或为其提供秘密隐蔽场所的行为。目前,刑法中将窝赃构成犯罪的,定为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罪,无窝赃罪。根据《刑法》第三百一十二条明知是犯罪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而予以窝藏、转移、收购、代为销售或者以其他方法掩饰、隐瞒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C项错误,排除。

  10.【答案】C

  【解析】本题考查刑罚及其具体运用知识并选择正确项。重大立功表现是指犯罪人犯罪后揭发他人犯罪行为,查证属实;或者提供重要线索,从而得以侦破其他案件,以及其他对国家和社会有突出贡献的行为。根据《刑法》第七十八条第一款,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执行期间,如果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的,或者有立功表现的,可以减刑;有下列重大立功表现之一的,应当减刑:(一)阻止他人重大犯罪活动的;(二)检举监狱内外重大犯罪活动,经查证属实的;(三)有发明创造或者重大技术革新的;(四)在日常生产、生活中舍己救人的;(五)在抗御自然灾害或者排除重大事故中,有突出表现的;(六)对国家和社会有其他重大贡献的。故C项“若王某被判处七年有期徒刑,在执行期间,有重大立功表现的,应当减刑”说法正确。

  因此,选择C选项。

  【拓展】

  A项:根据《刑法》第六十五条第一款,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分子,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在五年以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的,是累犯,应当从重处罚,但是过失犯罪和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的除外。故一般累犯的构成要件为:①前后都是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②前后都是故意犯罪;③前罪实施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五年以内再犯新罪;④前罪实施时已满18周岁。题干中,王某第一次犯罪时未满18周岁,且第二次犯罪系过失致人重伤,故王某不构成累犯。A项错误,排除。

  B项:根据《刑法》第七十二条,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宣告缓刑,对其中不满十八周岁的人、怀孕的妇女和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应当宣告缓刑:(一)犯罪情节较轻;(二)有悔罪表现;(三)没有再犯罪的危险;(四)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B项“王某在任何条件下均不得适用缓刑”说法过于绝对,排除。

  D项:根据《刑法》第八十一条,被判处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执行原判刑期二分之一以上,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实际执行十三年以上,如果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没有再犯罪的危险的,可以假释。如果有特殊情况,经最高人民法院核准,可以不受上述执行刑期的限制。D项错误,排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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