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晋宁区2023年公益性岗位招聘简章(第7期)
根据《昆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昆明市财政局 关于做好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昆人社通〔2020〕37号)精神,为做好晋宁区城镇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工作,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现将2023年公益性岗位招聘有关事项发布如下:
一、城镇公益性岗位招聘对象
晋宁区办理城镇登记失业且在法定退休年龄内,符合以下五种情形之一的就业困难人员:零就业家庭人员、享受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人员、男年满50周岁、女年满40周岁以上的大龄失业人员、有劳动能力的残疾人、连续失业1年以上人员。
二、公益性岗位待遇
公益性岗位补贴按晋宁区本年度最低工资标准执行,并按规定签订劳动合同,缴纳社会保险。
三、招聘岗位
原文标题:昆明市晋宁区2023年公益性岗位招聘简章(第7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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