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文处理工作应当坚持实事求是、准确规范、精简高效、安全保密的原则 | ||
公文 拟制 | 起草 | 涉及其他地区或者部门职权范围内的事项,力求达成一致。 如要引用某份公文,就先引标题,后引发文字号 |
审核 | 发文机关办公厅(室)进行审核 | |
签发 | 上行文由机关主要负责人签发。 | |
发文 处理 | 复核 | 已经签批的公文,印发前应当对公文进行复核 |
登记 | 确定发文字号、分送范围和印制份数并详细记载 | |
印制 | 涉密公文应当在符合保密要求的场所印制 | |
核发 | 对公文的文字、格式和印刷质量进行检查后分发 | |
收文 处理 | 签收 | 收件人在对方的公文投递单或送文簿上签字 |
登记 | 在收文登记簿上编号和记载文件的来源、去向 | |
初审 | 初审的重点是:是否应当由本机关办理,涉及其他地区或者部门职权范围内的事项是否已经协商、会签 | |
承办 | 提出拟办意见报本机关负责人批示或者转有关部门办理 | |
传阅 | 提出拟办意见报本机关负责人批示或者转有关部门办理 | |
催办 | 及时了解掌握公文的办理进展情况,督促承办部门按期办结。紧急公文或者重要公文应当由专人负责催办。 | |
答复 | 公文的办理结果应当及时答复来文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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